個人獨資企業
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│╃。獨資 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│╃。企業負責人是投資者本人│╃。企業負責人姓名須與身份證相符₪╃☁▩,不得使用別名│╃。按照我國現行稅法有關規定₪╃☁▩,私營獨資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₪╃☁▩,應按規定繳納私營個人所得稅
個人獨資企業的優點
1◕│••▩、無需繳納25%的企業所得稅
2◕│••▩、無需再為“發票”而發愁₪╃☁▩,可以申請核定徵收
3◕│••▩、利潤分紅₪╃☁▩,無需繳納20%的個人所得稅
4◕│••▩、個人所得稅綜合稅率只需0.5%-3.5%
5◕│••▩、簽訂合同◕│••▩、銀行正規走賬₪╃☁▩,確保正規操作₪╃☁▩,稅務風險降低到0
6◕│••▩、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額抵扣
7◕│••▩、個人企業賬號體現到法人賬號無需二次繳納個人所得稅
個獨企業如何繳稅
1◕│••▩、個人獨資企業不交納企業所得稅₪╃☁▩,而是繳納個人所得稅│╃。
2◕│••▩、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所得按照“個體工商戶生產◕│••▩、經營所得”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│╃。
3◕│••▩、經營所得₪╃☁▩,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◕│••▩、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₪╃☁▩,為應納稅所得額₪╃☁▩,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│╃。
(1)定期定額徵收₪╃☁▩,主要適用於生產◕│••▩、經營規模小₪╃☁▩,達不到《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》規定設定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₪╃☁▩,以及符合條件的個獨企業和合夥企業│╃。
(2)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₪╃☁▩,主要適用於不能準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₪╃☁▩,但可以準確核算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的個體工商戶◕│••▩、個獨企業和合夥企業│╃。
(3)核定徵收率徵收₪╃☁▩,即直接根據納稅人的收入額₪╃☁▩,乘以核定的徵收率進行徵收₪╃☁▩,具體徵收率隨地區和行業不同而不同│╃。
案例一•☁:假設總經理成立了個人工作室₪╃☁▩,一年開票額是300萬元₪╃☁▩,核定徵收稅率是10%₪╃☁▩,那麼需要繳納•☁:
增值稅稅金•☁:300÷(1+3%)×3%=8.74萬
附加稅稅金•☁:8.74×11%=0.9614萬
個人所得稅稅金•☁:300×10%×35%-1.475=9.025萬
總稅金•☁:8.74+0.9614+9.025=18.7264萬
綜合稅率•☁:18.7264÷300=6.24%
我們透過計算發現₪╃☁▩,當總經理的工資收入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後₪╃☁▩,個人獨資企業稅率只有6.24%₪╃☁▩,遠遠小於工資個稅的45%₪╃☁▩,總的稅負成本也下降了將近100萬₪•☁!
案例二•☁:假設上海XX建築設計公司為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年收入在500萬₪╃☁▩,可計算的各項執行成本和費用在200萬₪╃☁▩,利潤300萬│╃。現在成立上海XX建築設計事務所(下稱B企業)₪╃☁▩,並把相同的業務透過B企業來操作₪╃☁▩,下面來比較兩種方式的節稅效果•☁:
分析•☁:透過計算得知B企業的綜合稅率為•☁:25.07/500=5.01%₪╃☁▩,而A公司的稅負則高達•☁:
134.56/500=26.91%₪╃☁▩,B企業相對於A公司節約稅款為•☁:134.56-25.07=109.49萬元│╃。節稅比例高達•☁:109.49/134.56=81.14%│╃。備註•☁:行業利潤率越高節稅效果越是明顯₪╃☁▩,如技術類◕│••▩、諮詢類及服務類│╃。
所以₪╃☁▩,以上兩個案例不管從創業者或高收入人群降低稅負壓力看₪╃☁▩,還是從大企業節稅角度看₪╃☁▩,個人獨資企業稅率都有很大的優勢₪╃☁▩,個人獨資企業本身也是一種值得大家合理使用的稅務籌劃工具₪•☁!
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看₪╃☁▩,創辦個人獨資企業不失為一個非常有效實用的節稅方式│╃。
以企業高管為例₪╃☁▩,透過設立個人獨資企業₪╃☁▩,將工資收入轉化為原企業與個獨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₪╃☁▩,原收入就變成了個人工作室所得₪╃☁▩,納稅比例大大降低│╃。此外₪╃☁▩,個人獨資企業還能解決企業成本票問題│╃。
從創業者或高收入人群降低稅負壓力看₪╃☁▩,還是從大企業節稅角度看₪╃☁▩,個人獨資企業都有很大的節稅優勢│╃。若能利用地方或園區的稅收優惠政策₪╃☁▩,享受所得稅核定徵收₪╃☁▩,這對企業來說將會節省很大一筆費用│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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